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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

发布时间:2020-05-15 浏览量: 作者:

根据《西京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环节培养工作的通知》以及2019级审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,制定本实践安排,具体如下:

一、校外实践领导小组名单

组长:李海霞

组员:全体审计研究生导师

秘书:曾航、陈秀利

二、实习安排

(一)实践时间安排

1原则上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,本次集中实践时间为5个月,起止时间区间为:2020年6月1日—12月底。

2.实习考核和答辩拟定于12月底举行。

3.后期,研究生可以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学位论文撰写需要,经与导师协商同意后,可以自行适当延长实践时间。

(二)实习检查

为了保证实习项目的顺利进行,会计学院结合实际需要,由校内导师进行检查和指导(需填写导师检查校外实践基地记录表,见附件)。对西安本地的实习基地进行现场走访,每月不少于1次,对外省市的实践基地通过电话、视频等形式检查,并建议至少实地走访1次。从而了解研究生实习情况,旨在通过高校、行业、企业三方联合培养人才机制,搭建企业、政府部门和研究生之间沟通的桥梁。

按照学校规定,本年度实习学生工作日需要每天在钉钉群打卡签到。

(三)督导工作

会计学院将邀请学校及学院督导以及研究生处领导,成立校外实践工作小组对研究生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,重点督导企业实践计划的合理性、企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,特别是定期召开实践成果交流会,及时解决研究生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。

四、实习要求及注意事项

1.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;

2.要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;

3.希望同学适应三个转变:1.由学校到单位的转变。2.由学生到职员的转变。3.由学习到工作的转变;

4.要和家人、导师、学院经常联系,保持信息畅通,保证完成学业。

五、校外实践各环节注意时间及提前资料清单

时间节点

学院

导师

学生

5月15日前

成立校外实践指导小组,制定实施方案,宣传发动。上交相关材料

联系各自实习基地,签署新协议及新聘导师信息

落实实习单位,填写实习任务书

5月份

学习了解实习相关政策和规定,做好实习出发前各项准备

6月1日—12月底

检查、走访、收考勤表、全程跟踪

检查、走访实习基地,指导学生

实习,定期填写实习日志

12月底前

制定实习考核、汇报方案,收取实习报告,安排实习答辩,上报实习总结等资料

实习考核

实习汇报、答辩、上交实习报告等资料

会计学院

2020年5月15日

邮编:710123     电话:029-85628087     邮箱:kuaijixueyuan@xijing.edu.cn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西京学院会计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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