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(社区、书院),各中心(处、室):
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,严格财务报销原始票据管理,特通知如下:
一、所有购入物品费用报销,须出具有效发票并附有加盖有效公章的购物清单。
二、所取得的发票填开信息须准确完整,购货(付款)单位必须为“西京学院”,禁止报销非本单位名称的发票、禁止更改机打发票抬头或其它相关信息。
三、所有账务报销须及时办理,杜绝使用超过时效发票报销费用。当年取得的发票最晚可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进行报 销,过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自制发放工资、劳务费及学生奖助学金等表格,须加盖经办部门公章方可作为原始凭证进行报销。
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,神禾公司财务请参照执行,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