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学院教师转正管理办法
一、教研室评分
1.工作量:20%
100%完成100分、80%完成80分、60%完成60分、60%以下0分。
2.职业道德:30%
团队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打分各占30%,课程负责人打分占40%。
3.工作质量:50%
教研室听课占60%,教师发展中心听课占20%,督导听课占20%。
二、教务科评分
1.教学纪律:60%
违反教学纪律、未按时提交教学资料0分;
未违反任何教学纪律(无迟到早退)、按时提交教学资料60分;
教学资料得到院级表扬(无调停课)80分;
教学资料得到校级表扬100分。
2.竞赛及大创:20%
大创:申报校级60分;获批校级80分;推荐省级100分。
学生竞赛:指导参赛60分;省级二等奖以上80分;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00分。
教改:参与校级60分,参与省级80分,参与国家级100分。
教师竞赛:参与60分,代表教研室参赛80分,获奖100分。
3.辅导答疑: 20%
全勤及认真辅导、效果显著100分,
全勤及比较认真辅导、效果比较显著80分,
全勤及辅导、效果一般60分。
三、考勤
1.考勤
全勤、未迟到、未早退100分
事假少于1天80分
事假少于3天、迟到1次以下 60分
其他0分
2.转正汇报
由评委打分。
四、教科研
发表核心一篇、或主持教育厅课题一项、或主持校级课题一项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一项100分;
作为主持人申报教育厅课题一项、或作为主持人人申报校级课题一项、或参与厅局级以上课题、或收到核心期刊录稿通知80分;
参与校级课题、投出论文60分;
其他0分。
五、出现两个D的教师,不得转正。
注:A 100分 B 80分 C 60分 D 60分以下
会计学院
2019年3月26日